书稿出版的市场化 ——对当代出版业的散记杂说之四

日期:2024-08-09 15:05:55 浏览:

按理说,写书稿的人与出版社应该是“千里马”与“伯乐”的关系。当然我所说的“千里马”也可能是水平低的“十里马”,甚至是“蚂蚁”,这就需另当别论。再说“伯乐”给不给“马”或“蚂蚁”出书,是“伯乐”说了算;“马”与“蚂蚁”若是不满,可以反复主动换“伯乐”,总能遇见有慧眼的“伯乐”。只是现在多了出版代理公司,“马”或“蚂蚁”与“伯乐”的关系似乎就没有那么直接,那么简单,那么顺畅了。这一比方不一定恰当,但是符合目前的事实。

按说出版业推向市场应该是好事,既减轻了国家负担,又使出版社与出版公司有了压力与动力,还让作者有更多的出书机会,更能促进我们的出版业与文化业发展。而实际上果真如此吗?还是让活生生的事实说话吧。

出版业推向市场就是各大大小小的出版社自谋生路,这自然是好事。可是出版社只顾赚钱,一个书号从最初的几千元飞涨到好几万元,乃至十多万元,而把书稿的质量抛在脑后,真是让人不可理解,无法接受。作为一位写作的个体人,一个生活中的弱者,谁来替写书稿的人,尤其是名不见经传的草根写作者考虑呢?谁来维护投稿人的利益?出版业推向市场就应该是经济利益第一吗?就可以任由代理公司连哄带骗,乃至违规违法操作吗?

我想应该不是,至少决策者与管理者的初衷不是这样的。出版社与出版代理公司在出售书号时,都应该履行更多相关职责,比如做好改稿、校对、宣传、销售等一条龙服务,才更有利于维护出书者的利益,才更有利于广大读者的选择与欣赏,才更有利于我国文学与文化市场的发展与繁荣。比如我自费出的一本书,代理公司的所谓校对人员极不负责任,或者说是没有这个水平,把我写对的地方都能改错好几十处。我当时吓出一身冷汗,要不是已经交过费用,也难以再要回,我想立即停止出书。

一年多来,我只要打开手机,寻找有关信息,甚至是用手机看电视台播放的新闻时,接到最多的电话是出版代理公司打来的,而且还自称是某某出版社,看到最多的广告也是出版代理公司的,代理公司真是无孔不入,让我防不胜防,苦恼不止。而且他们多有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作者就会被牵着鼻子走。我的好几位文友与我一样都经历过,在一起叙起来都是连连摇头,叫苦不迭。

真心期望我们的出版主管部门,对此不正常的情况严加管理,依法依规治理,让出版业,尤其是出版代理公司不是一心只钻到钱眼里,能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都兼顾,最好是社会效益的地位能更高一些,才能真正更好地服务老百姓,才能真正繁荣我们的文化事业,才能真正让我们的中华当代文化更好地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

我们的古代文化人经常深入农村,接触老百姓,重视采风,才有了我们的第一部流传数千年的诗集《诗经》等作品,以及其它好多口头传颂的民间传说,如牛郎织女、刘海砍樵、孟姜女哭长城、梁山伯与祝英台、白蛇传等都是基层文人在民间收集的基础上,整理与加工的。因此,我们当代的底层文化人(写作者)也是可以有些成就的。如我通过纪实散文形式写出15万字的《少儿好游戏》一书,叙述了130多条传统优秀游戏,是对我们传统游戏的收集、保留与创新;我根据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后的少儿经历与当代少儿真实生活的对比,创作出4万多《少儿好时光》电影剧本。两者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们的当代孩子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下自由快乐健康成长。我分别联系一家出版社与一家杂志社,至今没有音信。当然,书稿可能存在不少问题,但是辛辛苦苦写出的好多万字的稿子石沉大海,总是不应该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重视传统文化,要继承、发展与创新传统文化。我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写作的几部作品,我写的关于传统文化的书稿除了上面提到的两部,还有《少儿好时光》系列四卷、《少年春来》《乡野风俗人物》等,可能还不够成熟,但是我只要自己掏钱,书就可以正式出来。而我不愿意再这样做,我认为自费出书就是糟蹋了自己,糟蹋了我们的传统文学与传统文化。代理出版公司给印几十本,最多是上百本,有何意义?自我满足、徒要虚名而矣。我不是自吹自擂,我的这些书稿要是在出版业推向市场之前,肯定有出版社愿意给出版发行,而且销量应该还可以,甚至是很不错。

为什么现在的出版社根本就不会理我,帮我出书呢?出版社为了经济利益,也为了省事,早把书号卖出去了,我已经与出版社八竿子打不着了。这是进步,还是倒退?这是有利于繁荣文化,还是造成了出版业繁荣的假象?出版社与代理公司不可以兼顾好社会与经济利益吗?这有利于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吗?我不想再继续问下去了,只想请求有关部门与管理者给我一个可以令人信服的答复。

我在《我的出书经历》一文已经有详细讲述,不想再重复说我的被骗遭遇。我所反映的问题,应该能引起很多基层写稿者的共鸣,因为这不是个例,而是当前的共性问题。但愿上级相关部门能重视这个共性问题,治理一下我们的出版业,还一个干净高效、关心底层、社会效益第一的出版业给我们普通老百姓。

最后再问两个问题:自费出书,自费发表文章,甚至是自己掏腰包雇人写作,出版代理公司只讲金钱而不管服务,这种种行为公平合理吗?这就是我们文化上所要的人人平等吗?其它的疑惑就放在肚子里吧,不能再继续问下去了。不然,我可能会得罪更多人,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为了养家糊口,为了尽情享受我们的好日子,为了能看到我们更美好的未来,我还想多活一些年头。

不厌其烦匆匆忙忙连续写了四篇相关小文章,也许是一派胡言,就此打住吧。(刘春来)

 

(作者:刘春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及网络等媒体,发表散文、小说、杂文等近60篇,出版散文集一部。另有6部散文集、1部小说集和2部电影剧本、1部节目剧,加上其他稿子,共约110万字,待出版、待拍摄或待修改。)

 

编辑:傅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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